"昆山好儿媳"法院起诉离婚 公公表示支持

发布时间:2020-05-02 13:28:42

  十八年前,王某的丈夫突然离家出走,丢下幼子及一屁股债务。王某只能一人扛起整个家庭,不仅要照顾小孩和老人,更是要打工赚钱还债。十八年后儿子已经成家立业,丈夫留下的债务也已经全部还清。已经年近五十的王某毅然决然的走进法庭,起诉要求离婚,希望结束这段婚姻,让自己重新开始。而王某的儿子与公公均到庭表示支持王某离婚。

  近日,昆山市人民法院判决支持王某要求与李某离婚的诉讼请求。 丈夫为避债离家出走 1996年的那个夏天,燥热的天气却怎么也暖不了王某的心,只因丈夫李某为了避债竟然选择离家出走!他一句话都没有留下,只留下仅有7岁的幼子还有一屁股的债务,整个家庭在一夜之间陷入了黑暗。

  妻子无怨无悔照顾家庭十八年

  残酷的现实面前,王某没有被击倒,她擦干泪水,一人肩负起照顾公公、婆婆、小孩的重担,还在工厂中找到一份工作挣钱还债,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十八年,期间婆婆得了癌症住院治疗,也全由王某照顾。十八年后的今天,儿子已经成家立业,不仅有了稳定的工作更是组建了自己的家庭,而丈夫所欠的债务更是早已还清,这个家庭终于又重新走上正轨。

  希望渺茫起诉离婚、儿子与公公到庭表示支持

  王某想着十八年来没有回过一次家没有一点音讯的'丈夫',觉得作为一名母亲、妻子、儿媳自己都已经做到了自己能做的一切,而丈夫是否会回来谁也不知道答案,自己对丈夫的感情在这漫长的时间里也消磨殆尽,是时候结束这段婚姻了。自了解到丈夫已经失踪十八年可以起诉离婚的请款下,王某一纸包含辛酸的诉状呈上法官的案头,承办法官当时就被诉状中原告的故事所深深的感动。庭审中,王某的儿子与公公作为原告申请的证人出庭作证,均对王某要求离婚的诉求表示认可与支持,十八年来作为母亲与儿媳王某已经做到最好,庭审结束前王某说到'希望能够结束这段婚姻,让自己有个新的开始'。最终承办法官支持原告诉请,支持王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,这段已经持续十八年的有名无实的婚姻也终于走到尽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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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律相关知识:

 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风险

  1、离婚协议书的内容,常常留有隐藏

  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,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,由于当事人的法律素质有限,因此,协议书中涉及财产、子女、债权债务的处分,往往考虑不周全,措辞不严谨,容易产生纠纷。加上有些婚姻登记机关的对离婚协议的内容审查不严格,在审核相关离婚协议时,看不到离婚协议书中隐藏的风险,或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因素,导致留有隐患。

  2、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,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

  协议离婚的协议书内容,不像法院的判决和调解书一样,具有法律效力。协议离婚后,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内容时,另一方必须向法院另行起诉解决,而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,不一定百分之百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,有很大的不确定性。通过法院达成的调解离婚,或是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,才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。当一方不履行调解书或判决书的内容时,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,法院通过强制措施使对方必须履行义务,更有保障。

  3、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,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

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的相关规定: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,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。但该司法解释同时规定,人民法院审理后,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的,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。但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从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。